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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时间: 2017-12-22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作者: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放管服”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管理服务的“加法”来换取市场和社会活力的“乘法”,为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更加优越的环境。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要求,大力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前,中央已取消指定地方实施的283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市级的109项,除不涉及我市的4项外,已全部取消;国务院部门取消下放的618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涉及我市的已取消10项、承接12项;32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涉及我市的234项已全部取消;30项取消、认证、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已全部在市质监局门户网站公示;全市取消、停征涉企收费项目1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积极落实和承接自治区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2013年以来,共承接自治区下放权力317项,及时将承接权力纳入本地区权责清单,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和旗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不出现管理空档,防止“自由落体”。大力简化投资审批流程,启动运行鄂尔多斯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和集中审批,投资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企业办事时间缩短80%以上。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我市在全区范围内率先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2016年率先在全区推行了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和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二十八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已办理营业执照5300多张。推行政务服务“单一窗口”受理模式,实现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并联审批,一口办结服务。积极推进“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对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一律予以直接登记注册。大力推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借助政府智慧政务平台,将企业准入事项全部上线运行,实现了名称网上核准、申请材料网上预审。持续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通过积极争取,2017年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工商局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鄂尔多斯商标受理处正式挂牌成立。 

  目前全市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1.9万件,商标注册总量位居全区第二。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和国家有关部委的42个实施细则,按照“非禁即准”的要求,真正放开一切可以放开的领域。积极开展注册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积极简化推出程序,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施意见》,从2017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通过上述措施,有效激励和促进市场主体扩大投资,2017年前三季度,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达到189134户,注册资本(金)8407.92亿元,同比增长9.46%、10.86%。 

  完善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清理、规范“八张清单”。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取消和下放权力事项的要求,清理、规范、完善市本级、东胜区、伊旗和康巴什区权责清单、证明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彻底清查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权责清单事项中119万余个要素进行梳理、完善。本次梳理工作累计变更20690次,新增权力事项4951项,删除权力事项6708项,取消删减“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材料清单”中“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等兜底类材料和无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734项。截至目前,市本级权责清单事项总数为6901项、东胜区权责清单事项总数5889项、伊旗权责清单事项总数为6664项、康巴什区权责清单事项总数5889项;垂直管理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市本级297项,东胜区、伊旗和康巴什均为246项。 

  深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出台《商事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办法》。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率先建成全区首个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全市市场监管系统621名执法人员全部入库。积极推进市、旗两级市场监管改革。建成了全国第一个省市级及其以下的广告监管平台,形成公安、食药、宣传等多部门联合打击虚假广告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落实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全面开展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督查制度和联合惩戒工作制度,通过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定期公布信用红黑名单、对失信行为进行严格惩戒等措施,形成“部门联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的新格局。截至目前,共有265户企业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贷款受限,16户企业被合作方拒签合作协议,3户企业母公司上市受限;因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有101户企业贷款受限,27户企业参与招投标受限。真正形成了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共管共治局面。 

  深入推进优化政府服务。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服务模式,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审批层级和环节大幅减少,行政效能明显提高。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启动运行了鄂尔多斯智慧政务平台,实施了智慧政务“112+N”建设项目,通过“一网”“一库”“两平台”“多终端”(“一网”为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一库”为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库,“两平台”即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与便民服务应用平台,“多终端”即电脑、手机、自助机、电视、电话等),公开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办事指南、事项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等,使群众对要办的事项一看便知、一问便明、一查就懂、一办即成。推行了“政务服务+便民代办”创新服务举措,把专业代办服务引入政务大厅,进一步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管理。2014年4月,我市成为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现已逐步将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办理规则纳入标准化管理,实现“有人就有工作标准,有事就有质量标准,有物就有管理标准”。2016年9月9日,《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体系》正式发布运行,标准体系涵盖了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提供标准,共包含417项标准,贯穿市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服务提供、服务保障等各环节。